close

你喝的火鍋湯底安全嗎?

食品藥物管理署

直接供應飲食場所火鍋類食品之湯底標示規定

ting-ting-hot-pot-cbd-04.jpg   

(資料來源:食品藥物管理署)

規定說明

一、

本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。

二、

具營業登記之直接供應飲食場所,其火鍋類食品,應於供應場所依下列規定以中文顯著標示:

()

湯底製作方式:包括主要食材、風味調味料資訊,並以「火鍋(品名)湯底使用○○(食材)熬製」或「火鍋(品名)湯底使用○○風味調味料調製」或「火鍋(品名)湯底使用○

(食材)及○○風味調味料共同調製」,依實擇一標示。

 

(二)前款標示風味調味料者應同時標示

 

該風味調味料之內容物名稱(含食品添加物名稱)

如含二種以上風味調味料,並應分別標明。

 

前點之標示得以卡片、菜單註記、標

(標籤)或標示牌()等型式,採張

貼懸掛、立(插)牌、黏貼或其他足

以明顯辨明之方式為之。

 

前項以菜單註記、標記(標籤)者,

其字體長度及寬度各不得小於零點二

公分;以其他標示型式者,各不得小

於二公分。

arrow
arrow

    蝸先生的奇幻城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